日前召开的哈尔滨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,对2018年哈尔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调整。
据了解,哈尔滨市将把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%。
具体标准为
市区(不含双城区)失业保险金标准拟由每人每月108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344元,增幅23.9%;所辖双城区、尚志市、五常市、方正县、依兰县、宾县、巴彦县、木兰县、延寿县、通河县等十区、县(市)失业保险金标准拟由每人每月84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016元,增幅20.2%。
从2018年10月1日起,新标准开始执行。
记者: 樊金钢 责任编辑:杨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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